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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服务

培训纪律

发布时间:2024-03-0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政治纪律

       1.坚持学院姓党。学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必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开宣扬和发表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背中央决定决议的错误观点和言论。

       2.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严格的学员管理,是学院加强学员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校规校纪是对党员干部在学院学习期间党性方面的具体要求,全体学员必须模范遵守。

       3.学员对培训手册、课堂讲授和讲座报告中的内容不得随意散播,尤其要自觉遵守课堂保密纪律,不随意记录、录音、录像、外传有关敏感和涉密内容。对授课教师的讲课内容和个人观点不得断章取义,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4.学员在校及离校后不得在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上发表、发布有损学院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不实信息。

      二、学习纪律

      1.学员不论参训时间长短、职级职务高低,都要尽快实现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学员的转变、从工作到学习的转变、从家庭生活到集体生活的转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认真听课读书,深入总结思考,积极研讨交流。

      2.学员要尊重教师和工作人员,关心集体、团结互助,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发扬团队精神。自觉接受培训班的统一安排,自觉服从班委会、管理人员的管理,自觉树立学员形象,自觉维护本地区本部门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3.培训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员在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外出,不得会客,不得办理其他事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须经带队领导同意,并按规定时间返回。

      4.严格考勤,实行点名、签到制度。学员要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或指定集合地点。严禁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课。凡不请假未到课者,按旷课处理。旷课2次及以上者,取消培训资格。

      5.学员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思考,踊跃互动。课堂上要将手机关机或置于静音状态,严禁接打电话。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以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6.学员课上提问、发言,须举手示意,征得教师许可。对教师讲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可在课后交换看法,不要当场争论,以免影响正常上课。课后对教师教学效果应进行客观、公正、认真地评价。

      7.教师的讲课资料、课件等仅限培训期间学习、交流使用,禁止上传到公共信息网络。未征得授课教师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拷取课件。

      8.学员要带着问题参加培训,坚持认真自学,维护良好的自学秩序。积极参加小组研讨,认真准备,畅所欲言,保证研讨质量。培训结束后,学员应该有学习小结。

      9.学员的学习情况、遵守纪律情况(包括考勤情况),均作为培训考核的依据。学员培训期满,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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