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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陈家喜:百年大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历史脉络与经验解构

发布时间:2021-09-2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摘要: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取得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等各个阶段的伟大胜利,一个重要的秘诀在于拥有一支坚定执行各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宏大干部队伍。而这一队伍的构建又有赖于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梳理百年大党干部选任制度演化的历史脉络,中国共产党形成了党管干部、突出政治素质与专业能力、强化民主选拔与绩效导向,以及突出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等有益经验。面向未来,党还需进一步拓展干部选任视野,坚守绩效标准,科学选人用人,畅通优秀年轻干部成长通道,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干部选拔任用;历史脉络;未来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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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政之要,首在用人;用人之要,首在得人。干部是党的精英、骨干和“组织武器”,承担着党和国家的政治路线与公共政策的贯彻实施。干部选拔任用是干部管理的入口环节,决定着何种人以何种方式进入党的干部队伍,不仅影响着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也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和长期执政。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取得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等各个阶段的伟大胜利,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拥有一支坚定执行各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队伍。通过回顾建党百年干部选拔制度的历史脉络和基本经验,有助于解析中国共产党何以保持长期执政的基本逻辑,也有助于进一步明确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前进方向。

       在对干部选拔制度的研究文献中,研究者注意到不同时期选拔标准的变迁及其差异。比如早期研究者从精英主义视角将干部选拔与派系冲突、非正式政治、庇护-依附关系等结合,考察干部晋升中的竞争与更替,梳理干部流动的隐蔽性和非制度化特征。伴随政治路线的调整,改革开放与现代化进程的展开,“干部四化”的提出以及GDP导向的晋升机制让一些研究者重新审视干部选拔的理论逻辑:技术官僚理论关注改革以来干部成长的教育背景、价值取向与行政经验,政绩激励理论则突出强调政绩评价对于干部晋升的影响机制。近年来,研究者对于干部选拔和晋升的机制呈现更为复杂化和理性化的评判,不再局限于非此即彼的单因论,而是强调各种影响因素的复杂组合。比如,政治联系与政绩表现并非相互替代,它在不同层级干部晋升过程中的影响呈现此消彼长的关系,甚至政治联系有助于提升干部的绩效表现。

       必须指出的是,现有研究更多关注的是具体时段的干部选拔实践,探讨政治信念、教育背景、政治关联、政绩表现乃至年龄标准等具体因素对于干部晋升成长的影响机制,难免限于管中窥豹或盲人摸象的境地。如果拉长分析时段,从党的百年历程回溯干部选拔制度的变迁轨迹,不难看出中国共产党将干部选任作为开展革命、国家建设和推动改革的重要保障,根据政治情境的变迁和战略重心的调整,适时地提出干部选任的制度框架和选拔标准,并据此选拔和擢升优秀骨干,为实现各个阶段的政治路线提供源源不断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建党百年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演化的历史脉络

       干部队伍是中国共产党确保路线方针政策实施的重要保障,干部选任制度是党的组织路线的集中体现,服务于不同时期党的政治路线。在党的百年历程中,伴随政治情境的变化,党的战略重心和政治路线调整,干部选拔标准、选任规则、选拔机制等也发生相应变化。革命时期,党提出“才德兼备”“任人唯贤”的干部选拔标准;建设时期,执政党围绕执政和计划体制明确“又红又专”、分级分部的干部路线;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和国家战略任务的调整,干部“四化”、分类管理、后备干部建设等相继展开,干部选拔的公开性、竞争性和民主性等也得到广泛尝试;新时代以来,“好干部”标准的提出推动组织把关权力的强化和干部政治能力的重视,干部选任制度的阶段性变迁十分清晰。

(一)革命干部的选拔与任用

       中国共产党从建党到新中国成立经历了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面临着动员革命群众、开展武装斗争和根据地建设的任务,也包括抵御外敌和筹建新政权的使命,所有这些都需要大量合格的革命干部。这一时期,党在干部选用制度上进行了诸多探索,试行干部工人化,提出德才兼备和任人唯贤,实行党指挥枪和党的一元化领导等。

       革命动员和军事斗争的严酷性决定了党对于干部队伍选拔的政治属性和纪律要求,一段时间内强调“干部工人化”和“唯成分论”。党尚在弱小的成长阶段,甚至还处于地下革命党属性,这就决定了党对于干部出身和阶级属性的强调,从而确保干部队伍的革命坚定性和政治纯洁性。建党初期,党对于干部选拔突出体现了“干部工人化”的特点。1927年11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提出“命令各级党部立即用最坚决的方法,使指导干部工人化,肃清其中的机会主义分子”,同时要求各级党部的执委与常委中工、农成分达到一定比例。随后召开的中共“六大”和六届四中全会继续沿用这一方针。1932年9月,红军总政治部《关于红军中党的工作问题训令》也明确要求坚决执行向“工人雇农开门”的口号,“在干部的选择上,必须勇敢地引进阶级意识坚定的、政治上坚定的分子,特别是工人干部”。建党初期,党在选用干部时突出其阶级身份、家庭出身、社会来源的“唯成分论”,一方面是基于苏联经验的学习和借鉴;另一方面,由于当时革命的挫折让党认识到干部队伍的政治忠诚和革命坚定性至关重要,阶级身份是鉴别上述立场的重要依据。

       “唯成分论”的干部选拔路线不仅限制了党在选拔干部时的视野和范围,也导致了宗派主义现象,从而进一步加剧了革命的挫折。遵义会议以后,党及时破除干部工作中的“唯成份论”,提出了“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才德兼备”的干部标准。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上,党明确提出正确的组织路线与干部政策是完成民族革命与土地革命的前提,社会成分固然应该注意到,但不是主要的标准,应该使党变成为一个共产主义的熔炉,不应当以如同使用机械一样的态度去使用干部。在1938年召开的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提出:“中国共产党是在一个几万万人的大民族中领导伟大革命斗争的党,没有多数才德兼备的领导干部,是不能完成其历史任务的。共产党的干部政策,应是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这就是‘任人唯贤’的路线。”“才德兼备”与“任人唯贤”的提出,不仅标志着党内关于干部工人化和“唯成分论”的终结,也成为中国共产党选用干部的基本标准。其中的“德”侧重于考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政治忠诚和党性修养,“才”指动员群众、指挥战争、指导具体工作方面的专业能力。

       基于军事斗争的特殊情境,这一时期党对于干部管理的方式方法也进行了初步探索,党管干部和一元化领导格局初步形成。“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干部是革命时期党的宝贵资源,是执行党的路线政策,完成党的革命任务的组织依托。早在土地革命时期,党在开展武装起义和军事斗争过程中,即已强调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1927年南昌起义后,成立了以周恩来为书记的前敌委员会作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军、师两级建立党委,各团建立党总支或支部,有的连也建立了党的支部,并明确规定党的组织是一切组织的根源,党的作用高于一切。随后,秋收起义部队进行的“三湾改编”,也确立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明确在全军各级建立起相应的党组织。古田会议确定“支部建在连上”,要求每连建设一个支部,每班建设一个小组,实现党对军队干部的绝对领导。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演化成为党的一元化领导。1942年9月,中央通过《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根据这一规定,各根据地都设有一个统一领导的党的委员会,各级党委可以向下级和其他组织直接指派和分配行政干部。解放战争时期,伴随战争形势的扩大,接受解放区任务的繁重,以及开展新政权的筹建等任务,使干部资源成为更为宝贵的资源。党对于干部的“一元化”进一步强化,这体现为通过军事化方式直接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调配干部,大规模培养和训练干部。

(二)建国骨干的遴选与培养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面临着继续革命和国家建设的双重使命,特别是后一个任务,如何从战争动员转向和平发展,如何从闹革命到搞建设,不仅是摆在党的领导人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落实具体政策的普通干部的重要使命。早在解放战争后期,党就认识到党的干部从“战斗队”向“工作队”转变的必要性,学会接收城市和管理城市,善于领导个人和组织,善于管理工业和商业,善于处理金融和财政问题,等等。然而,与经过长期革命洗礼考验的军事人才相比,新中国成立初期用于开展建设发展任务的干部极度缺乏,不仅干部数量远远不够,而且干部队伍的知识、能力、素质也差距甚远。1949年下半年,在926.5万地方党员中,文盲、半文盲69%,小学文化程度27.66%,中学程度3.02%,大学以上的仅占0.32%。干部的教育文化水平、政治能力素养、专业技术能力等等,都与新中国国家建设的重要任务严重不符。

       基于革命时期干部选拔的经验,借鉴苏联干部管理的做法,打造一支“又红又专”的干部队伍,是党实现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建设任务的重要保证。早在1951年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中央就提出“干部专业化”的观点;1953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提出:根据才德兼备的标准,反对保守思想、本位主义、“资格论”“重才轻德”和任人唯亲等偏向。1957年中共八届三中全会,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又红又专”的干部选拔标准:“政治和业务是对立统一的,政治是主要的,是第一位的,一定要反对不问政治的倾向;但是,专搞政治,不懂技术,不懂业务,也不行。我们的同志,不论搞工业的,搞农业的,搞商业的,搞文教的,都要学一点技术和业务。……各行各业的干部都要努力精通技术和业务,使自己成为内行,又红又专。”“又红又专”选拔标准的提出既可以看成是革命时期“德才兼备”的延续和提升,也可以看成是党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选择。特别是面临新中国成立初期繁重的建设发展任务与军事干部能力知识业务的极端不匹配,急需大批政治上可靠、专业上精通的专业型干部。

       伴随新政权的建设和国家机构的扩张,干部数量和规模继续膨胀,类别日趋复杂,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党的一元化干部选用体制力不从心,“分级分部”干部管理和选用机制开始实行。1953年,全国第二次组织工作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提出分级分部干部管理制度,即由将所有干部按职级开列职务名称表,凡属担负全国各个方面重要职务的干部,均由中央负责管理,其余干部则分别由中央局、分局及各级地方党委分工管理;同时将全体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区分为军队、文教、计划工业、财政贸易、交通运输、农林水、统战、政法和党群九大类,各部分别由中央及各级党委进行管理。此外,中组部进一步明确干部的审核、调查与提名由党委或党委的组织部门来承担,而且这些干部在任免前需经过组织部门和党委审查,干部提名、考核、任免等管理权限集中到党的组织部门。这就意味着,从中央到地方,不仅党的干部和政府干部,群团组织干部和非党干部都纳入“国家干部”序列,由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根据权限统一管理,从而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党管干部的根本原则。1957年和1963年,中央先后对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微调,但党管干部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制度框架没有根本改变。

(三)“四化干部”的提出及其变化

       改革初期,伴随“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的开启,干部队伍选用制度也发生重要变化。一方面,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的启动亟须执行上述路线政策的干部,干部的知识化和专业化被提到了至关重要的地位。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另一方面,伴随着“文革”的结束和老干部回到工作岗位,干部老龄化、职数太多也成为突出的问题。中央管理的干部中,65岁以上的占26.7%,61~64岁的占23.8%,两项合计,占总人数的一半以上;56~60岁的占27%,45岁以下的仅占1.6%。

       正是基于上述背景,“干部四化”特别是年轻化和专业化成为改革时期干部选任制度的重点内容。1979年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提出建立一套适合四个现代化需要,适合我国国情的党政领导干部选用制度。邓小平指出:“要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使我们的干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并且要逐步制定完善的干部制度来保证。提出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这三个条件,当然首先是革命化。”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又把“干部四化”方针载入党章。伴随“干部四化”方针的推行,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也同步开展。1980年8月,中央启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开启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的步伐;1982年,建立老干部离退休和退居二线的制度,标志着领导职务终身制的实际废除。截至1985年9月,国务院81个部领导班子换届前后平均年龄下降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上升27.5%;同期,省级领导平均下降4岁,大专文化程度上升80%,“干部四化”初显成效。

       进入20世纪90年代,伴随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选人用人过程中出现的腐败问题,引起党对于干部选任的公信度、民主性和参与性的重视。党的十四大提出,选拔任用干部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此后,中央陆续出台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相关制度规定,倡导干部选任的民主、公开、竞争、择扰导向。2002年以后,公开选拔作为干部选拔制度的主基调得到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公选改革从小规模的零星试点,到全国范围的遍地开花;公推竞岗、公推公选、公推直选等各种竞争性选拔方式得到广泛试点,2008年至2011年,全国竞争性选拔厅、处、科级干部28.7万名,比前5年的总和还多5万人。2011年,省区市竞争性选拔厅、处级干部占新提拔干部总数的30.7%,中央和国家机关达到46%。但过分强调通过竞争性选拔的方式也带来了负效应,对此,习近平同志在200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树立崇尚务实的导向,注重选拔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优秀干部,选拔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优秀干部;要树立群众公认的导向,注重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能为人民造福、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这一讲话精神,可以看成是对大范围公开选拔干部所出现问题的反思和修正。

(四)新时代“好干部”的要求与拓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开展,打虎拍蝇等反腐败行动的持续开展,干部队伍出现结构性变化。一方面,从2013年至2017年8月,全国共有280多名中管干部、8600多名厅局级干部以及6.6万名县处级干部被立案审查,干部队伍吐故纳新趋势十分明显。另一方面,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提出新时代“好干部”的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在201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他又提出“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因此,政治忠诚,做人干净,干事担当就成为新时代好干部的最核心要求。如何根据新的政治情境选拔更为合适的执政骨干,就成为新时代干部选任工作的首要任务。

       在反思“四唯”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党管干部和组织把关。一段时间以来,党内突出强调通过党内竞争性选拔或者竞争性选举,出现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等“四唯”倾向,过分注重民主、竞争、票选的做法,导致干部选任中的投机钻营,损害选人用人公信度。习近平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防止出现过度依赖票数、唯票取人、解决“唯分”取人的错误做法。2014年1月,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管干部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突出党组织在“动议”环节中的各项权力,同时民主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突出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201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再次强调,要“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四唯’问题”。在加强组织用人权的同时,党也加强干部选拔过程的监督。2016年,中组部明确在干部提拔过程中坚持“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相关程序。此外,推行全委会民主推荐提名制度,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行为,加强干部选任过程的监督。

       从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出发,突出强调干部理想信念和政治能力。十八大以来,党对于长期执政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不断深化,对于干部选任中的理想信念和政治能力更为重视。“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党的十八大以来,执政党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组织的“第一议题”,均是突出强调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的重要步骤。同时,中央还着力加强干部选拔过程中的政治能力的考察,先后颁布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等,把政治要求作为其中的重要条款,要求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

二、建党百年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

       建党百年以来,中国共产党经历了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四个时期;也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成长为一个拥有9000多万党员和460多万基层组织的政党。它不断克服重重阻力,取得一个又一个成功,这些都离不开坚强的政治领导和正确的政治路线,也离不开一支坚强有力的干部队伍。回溯建党百年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演进过程不难发现,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突出群众公认与工作绩效,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选拔等制度经验,是党取得成功的重要秘诀。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根本原则

       党管干部是百年大党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三湾改编”和古田会议时期,党确立支部建在连上、加强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做法,可以看成党管干部的初步尝试。抗战时期,党加强干部集中统一的一元化领导,解放战争时期采用军事化方式大规模调动干部,进行军事斗争和解放区政权建设,可以看成是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实践。新中国成立之后,党确立干部职务名称表以及分级分部的干部管理体制,将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具体化。1980年,中组部《关于重新颁发〈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的通知》对党管干部进行了界定:“一切干部都是党的干部,都应根据他们担任的职务,分别由中央和各部门的党委、党组或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1989年8月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干部管理的方法。党要加强对干部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随后,党管干部原则成为干部选任、任用的根本原则,被写入党的干部制度文件之中,成为干部选任的根本遵循。

       党管干部作为干部选任的根本原则,既是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演化的历史经验,也是党的执政权力的逻辑必然。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体现为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对于干部的选任权力是党的执政权的题中应有之义,具体体现在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提名推荐、任用管理、调动交流以及监督罢免干部的实践过程。党管干部的原则也呼应了组织路线服务于政治路线的要求。干部是连接党与政治路线的桥梁和纽带,党设定的路线、方针、政策需要干部加以贯彻执行。因此,什么样的政治战略和政策重心就决定着什么样的干部,也就决定着什么样的选拔标准。一言以蔽之,一定时期的政治路线决定着一定时期的组织路线和干部选任制度。党通过对干部的提名推荐和选拔任用,实现对国家政权的领导以及对于具体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突出政治素质与专业能力相结合的选拔标准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十分注重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干部的遴选也有着较高的标准。从党的百年历史上看,注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的结合,突出德才兼备,是党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革命初期,党对于干部的选拔陷入“干部工人化”和“唯成分论”的误区,不仅限制了干部选拔的视野范围,也让党内出现宗派主义,一度让革命事业陷入挫折。瓦窑堡会议纠正了这一错误路线,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才德兼备和任人唯贤的干部选拔标准,从而为党选拔优秀革命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新中国成立之后,为了适应和平发展和大规模建设的战略任务,“又红又专”取代德才兼备的标准成为干部选拔的重要标尺,同时也将政治要求和能力要求提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改革开放初期,“干部四化”标准的提出可以看成是德才兼备标准的另一种表述,其中的“革命化”对应于“德”的要求,“知识化”“专业化”对应于“才”的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好干部”的提出,也呼应了德才兼备的标准,其中“政治忠诚”“信念坚定”可以看成是政治素质的要求,“敢于担当”可以看成是专业能力的要求。

       不难看出,作为百年大党的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将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政治品德与工作才干作为选用干部的两条主要标准维度。政治素质突出强调了干部要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坚定的党性修养和对党忠诚的意识,以及强烈的人民情怀等等,能够为了党和国家的事业自愿做出奉献。专业能力则体现为党对于干部工作能力的重视。在革命时期体现为动员群众、指挥作战的能力;在和平建设时期体现为推动发展抓具体工作的能力;在新时代体现为深化改革以及在急难险重工作中的担当和作为精神。通过政治素质的考察旨在确保干部队伍坚定维护党的执政地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政策;而对于专业能力的要求则确保干部队伍具备较高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担当精神,实现不同阶段党的战略任务。

(三)强化民主选拔与绩效导向相结合的选拔机制

       中国共产党在干部选任中突出民主选拔和绩效导向,实现群众公认和注重实绩的有效结合,是百年大党干部选拔任用的优良传统。尽管在革命初期,限于恶劣的斗争环境,党的干部主要通过秘密委任的方式产生。但随着革命形势的变化,党充分认识到干部选任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性。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引入广泛群众参与的选举制、委任制和聘任制,成为当时任用边区干部的主要方式。毛泽东曾经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指出:“我们现在就是要选人民公认是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并有政绩的人,大胆地将他们放进新的领导机构里。”其所指的群众公认就是指要坚持民主路线,让所选用的干部拥有广泛的群众认同基础。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党对于群众公认和注重实绩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和实践。一方面,伴随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推动经济发展提升执政绩效成为重要趋势,“发展是硬道理”成为自上而下的政策共识,也成为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根据发展绩效及其集中体现GDP指标来选任提拔干部成为一种显著的趋势。另一方面,为了在实践中扩大干部选任中的群众权重,各种竞争性选拔、竞争性选举机制如公推公选、公推直选、公推竞选等得到广泛试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尽管党开始反思“四唯”所带来的诸多缺失,但是仍然十分重视干部选任中的民主推荐环节,也十分注重干部的担当作为精神,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坚持群众参与的民主原则和突出实绩的绩效导向,是党长期以来坚持的选任机制。一方面,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把群众路线作为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干部都是党的干部,同时一切干部都服务于人民群众。因此,群众路线也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要指标,体现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注重群众公认度,群众对于干部选任过程拥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另一方面,政治路线制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中国共产党十分注重通过工作实绩选拔干部,即在干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中所取得的实效和成绩,所展现出来的工作精神以及所产生的积极影响等。通过确立“政绩出干部”的导向,有助于在干部队伍中形成相互学习、相互竞争的组织氛围,从而更为有效地推进落实不同阶段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四)注重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

       选拔年轻优秀人才进入干部队伍,是中国共产党保持持续活力的重要因素。早在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提出,“有计划地培养大批的新干部,就是我们的战斗任务”。由于革命时期党尚处于成长阶段,干部队伍整体上趋于年轻化。新中国成立后,党注重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1953年,中央出台文件要求大胆选用和培养新干部、年轻干部,同时要反对保守,反对论资排辈等错误观念的泛滥。1964年,中央再次出台文件要求制定出培养新生力量的具体计划。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干部四化”路线的提出,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趋于制度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加大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要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并且要逐步制定完善的干部制度来加以保证。”1991年,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关于抓紧培养教育青年干部的决定》,提出“培养教育青年干部是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此后,中央先后于1992年、1995年、2000年印发相关及类似通知或者意见。2009年,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会议,提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形成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更加注重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中共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和《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2018年6月,中央提出健全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机制,形成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习近平多次出席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建设一支忠实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

       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时期都将年轻干部选拔培养置于战略性地位,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在西方竞争性政党体制之下,政党精英往往通过竞争性选举的方式产生出来,各类社会精英都可以参与选举从而进入其中。相对于竞争性政党体制而言,中国共产党对于干部的培养既强调个人努力,但更注重组织培养,特别是阶梯式层层选拔与长期跟踪培养。党的高级领导干部都是从低到高,历经多次遴选并接受党的多年培养而成长起来。从这一意义上看,年轻优秀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原料”,决定着未来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也直接关涉到党的治国理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未来走向

       中国共产党走过百年历程,宏大的干部队伍和有效的干部选任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撑。面向未来,中国共产党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将承担更为艰巨的战略使命,也将迎来更为重大的外部挑战,也更为依赖于强有力的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一)构建宏大的执政骨干队伍

       经过百年历程,中国共产党已经成长为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大党。它的大不仅体现在党员人数、干部队伍、组织规模,还体现为政治抱负、宏观战略、胸襟气魄、境界担当。中国共产党担负着管党治国理政,推进国家建设和民族复兴的艰巨使命,首先,必须要有足够的胸襟气魄,要能够选贤任能,广聚英才。一个政党能够广纳贤才,举贤任能,广泛吸纳各类社会精英进入政党,则该政党会持续保持政治活力和竞争力。面向未来,中国共产党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首先是要畅通干部选任的外部通道,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做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除了逢进必考的公务员招录以及体制内程序化的干部选拔之外,还可以探索多渠道选拔干部,包括面向高校及科研机构,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社会组织与行业协会,律师、会计师等开放渠道,将蕴藏在各领域、各阶层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使用起来,聚集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其次,按照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选贤任能。根据不同层级、部门、行业领域特征加大干部资源配置。针对专业性的领导岗位,探索“绿色通道”和柔性引才,采取定向招录、挂职、特聘、选聘等方式引入体制外高层次专业人才,破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以及行业部门地域壁垒。做到知事识人,防止在小范围选人、在身边熟悉干部中选人,要面向长期在条件艰苦、情况复杂、急难险重岗位上埋头苦干、经受考验、成绩卓著的干部进行定向选拔培养。

(二)强化干部选任的绩效标准

       树立干部选任的绩效导向是党不断取得事业成功的秘诀,也是确保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得以实现的保障。从事业出发,以绩效为导向选拔和晋升干部,将激励更多优秀的干部为了党和国家的事业做出努力和贡献。强化干部选任的绩效标准,要求构建工作实绩的科学评价体系,破除论资排辈和人情关系。要正确对待潜绩与显绩的关系,多关注那些打基础、谋长远、惠民生的干部,多关心那些求真务实、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不事张扬的“老实”干部。对于善做表面文章、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干部需要慎重考察。要全面考察和评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政绩,不仅要看经济指标,还要看政治建设、文化事业、社会发展、生态文明保护、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此外,要仔细甄别个人政绩与集体政绩的关系,要兼顾上级、同级和下级同事在创造政绩中的作用,要考虑外部环境、资源禀赋、主观努力等之间的辩证关系;关注政绩取得与付出的关系,考察每一项政绩的物质资源成本、人力资源成本、时间成本,政绩应当是工作成效减去成本的成绩,否则沦为政绩工程。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政绩,就需要侧重从主流、潜力、担当等层面综合评价,真正将那些敢负责、勇担当、善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任用起来。

(三)构建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是构建宏大干部队伍的基础。党在百年历程中确立起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等各种选用机制,并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干部选任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陋习和不足,比如身边人选人、小团体选人,出现任人唯亲、任人唯近;比如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拉关系、找门路,搞搞关系、套套近乎。因此,习近平强调指出:“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构建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来实现尊贤使能,让更多的优秀干部得到激励和成长。构建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一方面要有科学的考察评价机制。要求更为全面了解和考察干部,要考察干部在思想、政治、工作乃至生活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用其所长,扬长避短。要全面评价干部的德才,坚持德才兼备、德才统一、以德为先。对于干部“德”的要求,就是指领导干部讲“政德”,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铸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戒贪止欲、克己奉公。对于干部“才”的评价,则需要综合知识水平、能力大小、工作作风、担当精神等,既要看实际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还要看具体的工作态度和实际成绩。另一方面,有广泛的民意基础。“政府公信力是政府行政过程中行政理念和行政行为效果的直接体现。”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增强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在确保党管干部原则基础上,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民意,将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落到实处,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要区分部门领导和地方一把手的公信度考察范围,前者主要侧重于上级领导、部门同事和下级员工的评价,而后者则更多地侧重在群众对于其重大施政政策的评价和口碑。通过第三方民意测评、舆情大数据等各种形式加强对于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测量。

(四)畅通优秀年轻干部的成长通道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关系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不断取得成功,一条重要经验就在于注重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确保党和国家事业薪火相传。然而,在一些地方干部选任过程中存在阻碍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因素,比如只能进不能出、只能上不能下,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等现象,社会舆论质疑优秀年轻干部的破格提拔和快速成长;也有年轻干部自身的问题,比如缺乏基层历练和吃苦精神,容易成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甚至政治上的“两面人”,等等。畅通优秀年轻干部的成长通道,首先要求加强组织谋划,根据干部结构、近期需求和长远战略做好年轻干部选拔计划,形成自上而下、覆盖全局的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格局,始终保持充足数量、较高素质和合理结构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其次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大胆选拔和使用年轻优秀干部,打破论资排辈、隐形台阶、部门壁垒、求全责备等阻碍年轻干部成长的障碍。坚持政治为先的选拔标准,把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鉴别力作为选任年轻干部的重要前提,重点关注其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立场。建立发现机制、竞争机制、动态管理机制和淘汰机制,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到西部地区、革命老区、老工业基地等任职或挂职;注重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中锻炼年轻干部,使年轻干部在实践中经受考验,磨练意志,丰富阅历,增长才干;积极搭建年轻干部交流的平台,推动优秀年轻干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交流,进行多岗位培养锻炼。

(作者:陈家喜,深圳改革开放干部学院副院长、教授)

内容来源:《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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